中華民國稅務行業標準分類修訂完成 20221103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

【記者陳維強/台北報導】財政部完成中華民國稅務行業標準分類第九次修訂,並自一一二年一月起適用。

財政部自民國六十六年訂頒「中華民國稅務行業標準分類」(採六位數編碼),其後以每五年為週期,歷經八次修訂,主要作為營業人辦理稅籍登記、財稅機關訂定營利事業各業所得額暨同業利潤標準、擴大書審純益率標準之依據。

由於經社環境與產業型態變遷,行政院主計總處編訂之「行業統計分類」(採四位數編碼)於一一○年一月發布最新修正版,為適切反映我國經濟發展趨勢,並與國際標準接軌,因此重新檢視現行稅務行業分類,並參酌各機關團體及財稅機關意見,完成第九次修訂。

本次修訂重點包括:參考該部營利事業家數、銷售額及經濟部工業生產統計等資料,就營業家數較多或營業規模較大之行業適度拆分,以符合經社發展之實際需要;就家數及規模過小,且同業利潤標準相近者,予以整併,以降低稅務行政成本。

考量新興經濟活動及我國重點產業,增(修)訂子類,如晶圓代工、手搖飲店、整套置物櫃設備出租、經營不同商品之網路購物等。為利稅務行政實務,針對原未定義之子類,予以增列定義,如土地開發、咖啡批發及零售、保健營養食品批發及零售、食品及飼品製造業項下子類等。

參考主管機關法規與因應行政機關需用,增(修)訂子類或說明,如增訂租賃住宅包租及代管子類;增列虛擬貨幣承銷及交易媒合等經濟活動之歸類說明。另為維持行業分類代碼穩定性並減少資料轉換成本,本次修訂各分類層級之業別整併時,若產生空碼,其後業別編碼不予調整順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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