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卜特蘭水泥及熟料反傾銷落日調查案出爐 20221013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

【記者陳維強/台北報導】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昨(十二)日召開委員會議,就「台灣區水泥工業公會申請對自中國大陸產製進口卜特蘭水泥及其熟料繼續課徵反傾銷稅案」產業損害調查結果進行審議,並作成我國產業之損害可能因停止課徵反傾銷稅而繼續或再發生之認定。

貿調會表示,依調查所得相關資料顯示,該案調查資料涵蓋期間,中國大陸涉案貨物雖未出口至我國,但其產能嚴重過剩,存在以出口去化產能之潛在壓力,且中國大陸國內水泥價格競爭激烈,鄰近之我國可能成為其目標市場。且財政部已認定中國大陸涉案貨物之傾銷可能因停止課徵反傾銷稅而繼續或再發生,顯示中國大陸涉案貨物之出口未來仍可能以低價競爭爭取市場。

由於財政部前已認定中國大陸涉案貨物之傾銷可能因停止課徵反傾銷稅而繼續或再發生,後續將由經濟部將上述認定結果通知財政部,並由該部提交關稅稅率審議小組審議是否繼續課徵反傾銷稅。

貿調會指出,該案調查資料涵蓋期間初期,國內產業營運狀況仍不佳,自一○八年後產業營運狀況開始有所改善,但表現最佳之一一○年國內產業整體獲利僅十億餘元,遠不及第一次落日調查資料涵蓋期間之表現,顯示國內產業仍處於易受傾銷而損害之情況。甚且,未來國內產業經營須面對諸多挑戰,如須配合政府政策逐步減少外銷比例、投資淨零排放相關技術與機器設備造成生產成本上升,以及自一一○年起國際煤炭價格大幅上升等因素,將使國內產業更難以承受中國大陸涉案貨物再度低價傾銷所造成之損害。中國大陸涉案貨物過剩產能將近我進口量之五百倍,只要中國大陸政府放鬆管制,其過剩產能小部分出口至我國即會對我國產業造成嚴重衝擊。因此如停止對自大陸產製進口卜特蘭水泥及其熟料課徵反傾銷稅,我國產業損害可能繼續或再發生。

該案涉案貨物為卜特蘭水泥第I、II型及其熟料,第Ι型又稱普通水泥,係指不具其他任一型水泥之特性者,為國產及進口業者之主要產品,其抗硫酸鹽性較差、水合熱較高。第II型又稱平熱水泥或稱中熱水泥,其特性為具備中度抗硫酸鹽侵蝕及中度水合熱特性;早期強度較第Ι型為低,但九十天後晚期強度較高;乾燥收縮較低,耐久性較佳。涉案貨物之參考稅則號別為25232990及25231090。

該案係源於財政部於一○○年五月三十日起對中國大陸卜特蘭水泥及其熟料課徵反傾銷稅五年,稅率為九一·五八%;經第一次落日調查後,自一○六年二月二十日起按原案核定稅率九一·五八%繼續課徵反傾銷稅五年。申請人台灣區水泥工業公會於第一次繼續課徵期限屆滿前向財政部申請繼續課徵,該部於今年二月十八日公告進行本(第二)次落日調查,並請經濟部進行產業損害調查。該案產業損害調查報告公開版可於十一月十二日起至貿調會網站(www.moeaitc.gov.tw)「調查案件」項下之「調查報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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