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擴大對俄出口管制 經部公告輸俄高科技貨品清單
20220408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
【記者陳維強/台北報導】為履行國際合作義務,防止我高科技貨品輸往俄羅斯作為軍事用途,經濟部日昨公告修正「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特定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及輸出管制地區」,增列「輸往俄羅斯高科技貨品清單」,自公告日起生效實施。
經濟部國貿局指出,俄羅斯破壞和平入侵烏克蘭後,經濟部自三月一日起即針對「瓦聖納協議」規範之產品出口俄羅斯從嚴審查。現參照盟友作法,依據貿易法第十三條第三項規定,進一步增列「輸俄清單」,將具有軍商兩用特性,並可能用於大規模武器擴散的五十七個產品品項嚴格管理。
五十七個管制品項與現行經濟部公告之「軍商兩用貨品及技術出口管制清單」的編碼規則相同,係以「出口管制分類號碼」(ECCN)進行管理,規範的貨品也與國際間許多國家對俄羅斯出口的管制品項一致。業者須事先取得國貿局核發的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許可證,始得輸出。
國貿局表示,業者在公告前若已有符合貿易法施行細則第八條第一項已預收貨款情形,該局將依照個案出口最終用途及最終使用人是否涉及大規模武器擴散情事,具體審視予以准駁。
經濟部籲業者遵循出口管制法令,在出口前善盡調查,避免將可用於武器擴散之「輸俄清單」產品,在未經核可情形下出口俄羅斯。另考量我業者對於海關之進出口稅則號列較為熟悉,為協助業者瞭解並遵循輸俄清單管制內容,國貿局在官網提供「進出口稅則號列」與「出口管制分類號碼」對照索引,供業者參考。相關公告及輸俄清單可參考連結:
一、經濟部公告(https://gazette2.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8061/ch04/type1/gov31/num9/Eg.htm)
二、輸往俄羅斯高科技貨品清單(輸俄清單)(https://gazette2.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8061/ch04/type1/gov31/num9/images/BB.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