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將更名產業園區管理局 20211201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

【記者陳維強/台北報導】立法院於昨日三讀通過《經濟部組織法第十三條》及《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組織條例》修正草案,將「加工出口區管理處」更名為「產業園區管理局」,後續待總統公布,並由行政院訂定法案施行日期後正式更名。

立法院於去(一○九)年底三讀通過《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今年三月二十八日行政院公告後,使擁有五十五年歷史的「加工出口區」一詞正式步入歷史,並掛上新招牌「科技產業園區」。為使管理機關與園區名稱相符,立委進一步提案修法,將「加工出口區管理處」改為「產業園區管理局」(簡稱「園管局」)。

加工處表示,為迎接園區發展新里程,未來園區施政將著重於空間擴充、數位轉型、智慧服務及淨零碳排等工作,期使外界感受煥然一新的園區新風貌與組織新氣象。加工正積極盤點須配合修正的法規命令及後續應辦事項,同步規劃機關更名相關創新服務事宜,同時持續推動屏東園區擴區、高雄軟體園區第二期開發及招商與廠商升級輔導等工作,使園區發展創新深耕、再創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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