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產業園區紓困措施 再延長 20210720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
【記者陳維強/台北報導】科技產業園區紓困措施再延長,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配合立法院修正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延長至一一一年六月,推動延長紓困措施,對於科技產業園區內營業額衰退五○%之艱困廠商,得申請土地租金、管理費及污水處理費用緩繳一年,另經營幼兒園、餐廳業者得申請租金(權利金)減半七個月。
加工處指出,為協助區內廠商度過營運難關,科技產業園區第一階段紓困措施於去(一○九)年五月實施,土地租金全面減收二○%計六個月;第二階段於去年十二月起,營業額衰退一五%之廠商,可再申請土地租金減收二○%計六個月。
經加工處積極推動該紓困措施計一年後,經統計比對一○九年至一一○年四月止,各園區營業額已有逐步復甦情形,顯見紓困措施已達階段性成效。
惟考量國內疫情仍嚴峻,該處再提出第三階段「科技產業園區因應疫情延長紓困措施」,自一一○年七月一日起至一一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區內事業任一期營業額減少達五○%以上時,得向加工處(或分處)申請土地租金、管理費、污水處理費用緩繳一年,以及幼兒園、餐廳租金(權利金)減半七個月之紓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