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O新規生效半年後CII再降2% NAVTOR Denmark提船隊因應之道 20230607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
【記者周家仰/綜合報導】根據中國大陸相關單位表示,為實現航運減排策略目標,國際海事組織(I-MO)新修訂MARPOL附則VI增加現有船舶營運碳強度指標(CII)規則,量化減排要求,該新規已於去(二○二二)月十一月一日正式生效,今(二○二三)年一月一日起實施,也就是今年起對連續三年評為D級,或一年評為E級船舶,其船舶管理方將被要求更新,並優化船舶能效管理計畫(SEEMP)以提升船舶評級,該計畫並要詳細說明如何將船舶評級提升至最低目標的C級。另,IMO還將逐年提高CII要求值以降低航運碳強度,以激勵船舶營運商不斷優化。
航運分析師指出,在規則強制生效後,每個日曆年需基於上一個日曆年的收集資料進行一次性測算,按照CII折減率與船舶CII值確定當年CII評級,等級分為A-E,A為最佳,E為最差。由於今年是新規定實施的第一年,假使船舶未能達標,要如何進行改進與優化,成為現階段航運業一大挑戰。最近NAVTOR Denmark公司總經理Jacob Clausen針對CII的問題,提出他的看法,提供航運業參考。
一、C級的價值:在CII評級中,每艘船目標是C級或更高,假使船舶未能獲得C級及以上評級,將需要更新或優化船舶的SEEMP,勢必增加額外工作。與C級相較,如果船舶評級能達到A級,不僅是在降低營運成本、提升環境績效與聲譽、市場優勢,此船舶資產價值將較C級平均高出七%,假若船舶評級為E級,該船舶價值與C級相比,將下降十二%。
二、持續改進:具強烈企圖心的減排目標是一個持續改進的過程,不是短期間內可達成,如同CII規定一,目標是達到C級及以上,在二○二六年以前每年降低二%,代表需對環境績效進行持續、準確及智慧監控、分析與優化,並採取一系列措施降低碳強度。
三、多項措施齊下:優化CII評級沒有萬能公式可套用,因為船舶類型與操作模式均不同,但有多種措施可供選擇,例如減速航行,可減少輔助能源消耗,採取措施確保船舶主機性能效率,性能不佳的船很多方面將產生負面影響,因此主動進行船體清潔、優化及使用先進船體塗層將有助於提升船舶CII評級。另有節能方式適用於許多不同的船舶區域可供選用,例如智慧氣象航線服務可顯示船舶減低多少的燃料消耗,在進行港口作業時,選擇使用岸電也是一個方式,採用替代低碳燃料,例如生物燃料、甲醇與氨/氫,也可帶來明顯收益,船舶航行距離、海上航行時間、空載時間、利用率及其他因素變化也會對船舶CII評級產生影響。
四、積少成多:船東與營運者需做一些必要決策,例如一艘五萬DWT油船將其航速降低一節,海上航行時間增加到五十四點,能使該船的CII差異達到九%,代表可能將使該船CII評級從D升至C,假使將該船航速設為十點九節,海上航行時間為五十五%,則CII差異將達十%,假使航速維持12節,將海上航行時間提高到五十五%,CII差異將為二%。
五、留存修訂記錄:MEPC78審議通過CII航次調整與係數修正導則(G5)提出對CII航程與油耗計算修正係數,儘管會使計算變得更為複雜,但這些對確保資料準確性相當重要,能確保不會誇大碳強度資,以致在過程中受到不公平的處罰。按照規定,可在標準範圍內進行相應係數扣,包括特定航程、系列活動(例如貨物裝載、卸貨與貨物冷卻/加熱、船對船接駁等)所消耗的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