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LO-IMO聯合會議通過船員遺棄指南 20221223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

【記者周家仰/綜合報導】根據英國航運相關網站表示,國際勞工組織(ILO)及國際海事組織(IMO)聯合工作小組第一次會議通過有關如何處理船員遺棄問題的指南。

消息指出,該指南主要在解決向國際勞工組織報告的船員被遺棄案件明顯增加的問題,這些案件從二○一一年到二○一六年每年不到二十起,增加到二○一九年的四十起、二○二○年的八十五起、二○二一年的九十五起及二○二二年十二月中旬的一百一十四起。該指南主要在改善各國之間的協調,包含船旗國、港口國、船員國籍國或居民國及招聘與安置服務營運國,以便更快解決遺棄案件,包括讓船員獲得報酬,並遣返他們。

據悉,新指南參考相關國際勞工組織國際勞工標準,特別是經修正的二○○六年海事勞工公約(MLC,二○○六年),包括其最近的修正案;二○○一年通過的一項較早的ILO-IMO聯合決議(決議A.930(22));相關的IMO國際框架與協議;及區域與國家法律實踐的相關趨勢與發展。

根據二○○六年海事勞工公約,船旗國︱船舶註冊所在國或船舶懸掛其旗幟的國家須確保為懸掛這些旗幟的船舶建立財務安全系統。新指南鼓勵船旗國至少每年查核一次此種財務擔保的有效性,鼓勵港口國在檢查訪問其港口的外國船舶時特別注意財務安全。招募與安置服務所在的國家,也被要求定期查核這些服務,以確保他們招募與安置的船員獲得保護。

新指南規定,假使船東未能履行安排與支付船員遣返費用、拖欠工資與其他合約規定的權利,及提供基本需求(包括醫療)的義務,各國應採取的程序,在這些情況下,船員被視為被遺棄。

這些程序包括船員組織及船東組織合作制定國家標準操作程序(SOP),以明確規定主管機關的責任與義務及各國家利益相關者應發揮的作用,這些利益相關者包含相關的國家船員福利委員會、航運機構、船員與船東組織、船員福利組織、船員招聘與安置服務機構等。

ILO-IMO會議並討論與被遺棄船員有關的ILO-IMO聯合數據資料庫的重要性及更新與改進該數據庫的必要性。工作小組第一次會議蒐集來自政府、船東與船員代表組織的二百五十多名代表與觀察員,以確定及解決船員問題。會議於二○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至十五日在日內瓦以混合形式舉行。會議結果將於二○二三年向國際勞工組織理事會與國際海事組織法律委員會報告,關於船員被遺棄事件報告的聯合數據庫(包括二○○四年一月一日以後報告的所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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