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港局與6機構簽船員培訓MOU 20221028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



航港局、六家訓練中心與見證單位合照。(圖:交通部航港局提供)

【記者周家仰/台北報導】為落實離岸風電船員之培訓機制,共同合作開設適用離岸風電訓練課程,讓我國離岸風電船員更具國際競爭力,交通部航港局昨(廿七)日與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中心、臺灣風能訓練股份有限公司、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國立高雄科技大學、臺北海洋科技大學、財團法人中華航業人員訓練中心等六家培訓機構簽署「本國籍(離岸風電船舶)船員培訓計畫合作備忘錄(MOU)」。

航港局指出,為落實離岸風電船員培訓工作,航港局已於今(一一一)年九月廿三日修正公告「非本國籍工作船申請停泊國際商港以外之其他港灣口岸作業要點」第七點,自一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起,外國籍離岸風電船可採提供培訓經費方式,由培訓機構代為訓練具相關技能之離岸風電船員供業界聘用,以達到離岸風力發電技術本土化之目的。

航港局希望經由此培訓計畫實施,讓船員能強化專業,於商船或離岸風電船舶上適格工作,也藉此提升我國離岸風力發電自主能力,穩定培育能源供給,提供合適之本土化專業人才。

台灣新生報航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