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C明年實施 海攬公會聚焦新制解析及逾期帳催收法律作為 20220729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



理事長陳木枝(右三)、法規組召集人葉建明(左三)、副召集人吳俊澤(右一)與主講人合影。(記者陳維強攝)

【記者陳維強/台北報導】因應國際反避稅趨勢,與所得稅法相關之受控外國公司制度(CFC)即將於明(二○二三)年正式實施,台北市海運承攬運送公會法規組昨(二十八)日特於政大公企中心舉行「稅務CFC新制解析及逾期帳款催收之法律作為」研討會,由於CFC新制對部份業者在低稅負地區採行境外公司,轉投資企業或控股集團等經營型態所產生的盈餘分配,將有一定程度的稅務衝擊,相關業者宜預作準備。

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洪銘鴻會計師昨針對CFC實質內涵與查核制度,以及對境外公司(OBU)操作的影響層面,台商兩岸營運之稅務風險等精闢剖析,並指出CFC實施前應作好評估及調整,包括是否適用CFC,申報CFC的增額稅負所繳稅金是否可接受,CFC因應調整,將保留盈餘分配至CFC控股公司,被投資公司盈餘分配方式,解散CFC控股公司實質營運。

同場也邀請到安侯法律事務所執行顧問翁士傑律師及葉庭維律師,針對承攬業者從事國際海空運輸物流服務,與國內外託運人,受貨人或代理之間的應收代墊運費或代收款項等,經常遭遇拖欠或抵賴之情形,其逾期帳款催收可採取哪些法律作為,程序上應該注意哪些細節,亦或是扣貨留置權(Lien)的法源基礎與執行要件,提供業者專業建議與相關案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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