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港發布危險貨物新規 20220628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
【記者陳維強/台北報導】孟加拉吉大港港務局(CPA)發布危險貨物新規,包括抵港後三天內需提取危險品貨櫃等,並呼籲利益相關者遵守《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IMDG),在進口貨物總艙單上正確申報危險品貨櫃,並用對應的標籤標記危險品貨物。
吉大港最近因危險貨物引起火災,毀損一個貨櫃集散場,並造成四十三人死亡,數百人受傷後,吉大港港務局(CPA)立即發布新的港口規定,以降低風險。CPA指出,如果危險品貨櫃在沒有正確標記的情況下抵達吉大港,必須在港口堆場卸貨之前貼上危險品標籤。出港危險品貨物應按照《一九五三年危險貨物法》和IMDG的規定,進行標準包裝和托盤裝運。
新規中要求,海關必須儘早檢查危險品貨櫃,以確保快速交付。若需實驗室檢測,應將貨櫃送至進口商所在地。若所有危險品貨物和易腐產品未能及時交付,則須進行拍賣,如有需要,海關應進行現場招標,以空出港口集散站空間。CPA預計海關每天將拍賣至少五十個存放在南部集散站的貨櫃,並命令將在七天內銷毀長期存放在P-shed和Bapex貨櫃場的危險貨物。
港務局並提出警告,若任何進口商攜帶虛假申報的貨物入境,海關將採取嚴厲行動,包括禁止進口商今後運輸任何貨物入境。該港口並將宣佈為無菸區,將在危險品貨櫃場、化學品貨棚及貨櫃貨運站進行定期消防演習。
最近CPA與出進口商、船務代理、清關和貨運代理等相關業者舉行的會議中指出,禁止使用損壞的貨櫃運輸危險品貨物,並要求進口商在貨物抵港前二十四小時與孟加拉海關確認清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