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國慶建議統一訂定海上交通安全法典 20211206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

【記者周家仰/台北報導】中華海員總工會顧問許國慶針對「我國海事安全資料蒐集與應用」現況提出建言,他說,我國現行航政法規一定要有一部統一的法典,不能只是列哪裡,修哪裡,例如海難肇事案件,因為沒有法源依據,以至於無法公布詳細事故原因,試問這樣要如何矯正過往海事缺陷、防範未然,進而維護航安?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本(十二)月三日邀集航港局、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海員總工會等相關單位代表及學者專家,召開「MOTC―IOT―SCB003我國海事安全資料蒐集與應用之研究」計畫案期末報告審查會議。許國慶顧問於會中提供建言,受到交通部運研所高度重視。

許顧問認為,「我國海事安全資料蒐集與應用」,訂定統一海上交通安全法典「海上交通安全法」健全海事安全規章,明定海事調查法制、組織、人員、資訊公開等,以達矯正過往海事缺陷,防範未然,維護航安、船安、人安、海上財產安全及保護海洋環境等,至關重要。

許顧問解釋,我國因立法法制程序及效率,非行政機關可主導,導致航政法規因應國際公約變遷與實務需求,不能正常研提法規案或修正案,致使行政機關權宜將所需條文在進行中之法案中加列立法,形成法制紊亂無條理情形,例如:「發展遊艇活動」列於「船員法」,「PSC;ISPS」列於「商港法」,「ISPS雇用武裝保全」列於「航業法」,「海事報告」列於「船員法」,「海事評議」列於「船舶法」,「救助遇難船舶」業務之「海岸電臺、任務管制中心」列於「商港法」等。

他認為,首要任務為釐清法制體系基於源流管理,海洋國家治理,宜將現行有關海上航行安全相關法制,依國際公約分類,先進國家體例,下定決心從新整理成有系統、有邏輯的航政法規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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