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HRB、SSI及Rafto發布落實海員權益行為守則
20211019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
【記者周家仰/綜合報導】根據中國大陸相關單位引述,IHRB、SSI及Rafto近日聯合發布《落實海員權益行為守則》(Delivering on seafarers’ rights Code of Conduct)主要是為保護全球近二百萬船員的人權及福利,該守則具有里程碑的意義,並能做為有關單位自我評估的工具。
該守則主要是支援一個安全、健康及有保障的船上工作環境,以國際勞工人權標準及原則為基礎,著重船員全部權利及福利,並超越《國際勞工組織海事勞工公約》(MLC)相關要求,重點關注船員所有權利及福祉,從公平就業條件及最低配員到申訴機制的管理。
據悉,全球疫情大流行使船員權利成為外界關注焦點,許多船員被迫忍受異常艱難的工作條件,以保持全球供應鏈不中斷。該《行為守則》及自我評估,將有助於建立一個平臺,促進行業進步,也得以尊重船員尊嚴。IHRB副首席執行長House期待各地行業利益有關者廣泛參與。
該《行為守則》表示,將與健康及安全要求一起納入影響船員航運各方面的整體管理。
內容為:一、對船東及船舶經營人要求,承諾重視船員,並尊重他們的人權;二、船東(或船舶經營人)要書面承諾尊重船員人權,並遵守加強船員人權的MLC。有一個由適當人員及程式支援的管理系統,以管理對MLC及其他相關健康與安全要求及本《行為守則》的遵守情況。就船員權利及本《行為守則》向船員(包括高級船員及普通船員)和其他工作人員提供資訊,並定期進行培訓。
船東/船舶經營者,透過領導、培訓及指導促進包容性工作文化,以支持開放式溝通,提高船上及岸上員工的士氣及工作關係。承諾公平、尊重及尊嚴對待船員,不因任何受保護的特徵,而受到歧視。承諾在招聘、雇用、安置、發展、晉升、雇用條款、條件及福利部分享有平等機會,確保工作場所不受歧視、騷擾、暴力或任何形式的報復。
守則要求,船東/船舶經營人要認識這些規則制定,是為保護船員、海洋環境及航運業。該專案由可持續航運倡議(SSI)及人權與商業研究所(IHRB)所領導,與RIFTO人權與權利基金會進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