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印度船員上船換班 一艘貨輪遭滯留50天
20210911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
【記者周家仰/綜合報導】根據中國大陸相關單位表示,一艘貨輪在印度卡基納達港錨地滯留五十多天,原因是該船船長及船員拒絕船東所僱用的印度籍船員上船換班。
消息指出,由於近期全球部分國家及地區疫情爆發嚴重,這些國家及地區的船員受到牽連,遭到船東及船員「嫌棄」,近日就發生一艘貨船排斥印度籍船員上船換班的情況,該船是由一家新加坡船舶管理公司所管理。
儘管法院明確規定,印度船員須獲准上船,但該船並未遵守規定,因此新加坡船管公司向法院提出扣押該船的要求,代表新加坡船舶管理公司提交請願書的辯護律師表示,他們提交民事訴訟海事管轄權請願書要求扣船,而這艘懸掛賴比瑞亞國旗的船,正準備前往印尼,在到達印尼前,須在印度卡基納達進行強制性的船員換班。
新加坡船管公司最後根據仲裁及調解法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辯護律師告知高等法院,由於不允許船員更換,違反合約條款。該公司僱用的當地代理人則強調,船員按照新冠肺炎防控規定準備登上船舶,但遭到該船船長及其他船員拒絕。這艘貨輪於七月八日進入卡基納達錨地卸貨四千噸原油,七月十二日卸貨後,該船一直在錨地停泊。有船員說,他們理解船長的作法,因為混派船員確實會增加船上防控風險,且這不是船員所能決定的,面對疫情,船員在船上只能盡力做好自身的防護。
航運界人士建議,假使船東不可避免要僱用混派船員,建議採取三項措施:一;監督代理及接送人員制定一個安全可靠的流程,形成封閉系統,以確保接班人員的安全,同時也對船上人員形成保護;二、要最大程度保障所僱用外籍船員在其本國出境前檢測結果的準確性,可與境外合作單位簽訂擔保協定,落實責任以確保檢測結果科學準確,因為一旦船上爆發疫情,船東損失會更大;三、對疫情期間交接班防護,要準備下船交班人員,要與上船接班人員「無接觸交接班」,以減少病毒傳染幾率,交班人員提前把本船及個人負責業務,以文字做好交接班報告,由留船人員交給接班人員,而留船人員要做好對新來人員的隔離,在船上找一個不與生活區互通的艙室,對上船人員做隔離觀察幾天,以確保上船人員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