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里蘭卡發布最新船員檢疫規定 20210826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
【記者周家仰/綜合報導】根據中國大陸相關單位表示,斯里蘭卡最新公布船員檢疫規定,從機場抵達完全接種疫苗的斯里蘭卡船員,應在隔離中心、隔離旅館或政府隔離中心接受隔離,直到完成PCR檢測,並獲得陰性報告,假使抵達時PCR檢測報告為陰性,且有完全接種疫苗的斯里蘭卡船員,就不需進一步隔離。
據斯里蘭卡衛生服務官員指出,外國船員進入斯里蘭卡水域,應獲得該國外交部批准,並應於隔離中心進行隔離,若是打算登船的斯里蘭卡船員,應在隔離中心進行隔離。另,不打算登船,但打算進入社區的斯里蘭卡船員,應在檢疫旅館或政府檢疫中心接受檢疫,但不允許透過斯里蘭卡旅遊管道進入該國。
斯里蘭卡官方強調,所有船員檢疫,包括經由海港抵達的船員檢疫措施,都應按照斯里蘭卡衛生部所發布的標準作業程序進行。
經瞭解疫苗接種情況後,斯里蘭卡隔離中心、隔離旅館或政府隔離中心負責人應簽發一份「證明」,並將詳細資訊透過電子郵件傳送至斯里蘭卡衛生部流行病學組,所有船員應在抵達住家後,立即透過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當地衛生部。
至於透過機場抵達有感染COVID―19病史的斯里蘭卡船員應持有效的COVID―19疾病恢復證明文件(英文),應在COVID―19核酸檢測擴增試驗(NAAT)呈現陽性之日起的第廿八天至第九十天期間出發。
此類旅行應在接種至少一劑輝瑞疫苗、Moderna、強生疫苗或任何其他建議給普通人群接種的單劑COVID―19疫苗後到達,該疫苗應在NAAT陽性後兩週至出發前十四天期間接種,符合前述條件,應隔離至入境PCR檢測報告呈陰性的第一天,假使入境第一天PCR檢測報告為陰性,則無需進一步隔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