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員入境巴西無簽證 有SID及ILOC185可停留90天
20210706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
【記者周家仰/綜合報導】根據中國大陸相關單位引述,倫敦保賠協會最近提醒停靠於巴西港口單位會員,二○一七年十一月在巴西生效的新移民法(二○一七年五月第13445號法)目前正嚴格執行中。
消息指出,此一法律允許搭乘遠洋輪船進入巴西的船員在每個移民年度內,無需簽證即可停留長達九十天(不可延期),前提他們要攜帶由船員原籍國或永久居住國簽發的C185船員身分證件(SID)且船員原籍國或永久居住國簽署國際勞工組織(ILO)二○○三年第185號身分證件公約(ILOC185)。
巴西航運相關單位表示,一、船員手冊(Seafarer’s Service Book或Discharge Book)與C185SID不同,船員手冊是資格及經驗證明,不能作為身分證明;二、根據國際勞工組織第108號公約,簽發的SID不再被接受為巴西免簽證有效身分證明檔;三、原籍國尚未批准國際勞工組織C185公約的船員,則需訪問簽證,才能進入巴西。例如中國大陸尚未批准ILOC185,非中國大陸船旗船舶上的中國大陸船員須持有訪客簽證。對懸掛中國大陸船旗的船舶上的中國大陸船員,雙邊貿易協定適用,允許在城市範圍內進行有限的上岸休假;四、停留時間從第一次進入巴西日起,至船舶離開最後一個國家港口日,或船員被遣返之日止。對超過九十天的時間,須獲得臨時工作簽證,並在巴西聯邦警察局進行登記。
倫敦保賠協會提醒會員及被保險人應注意前述事項,並與當地代理人及通訊員保持聯絡,以便有足夠時間繳交簽證申請,以確保遵守巴西移民法,同時避免遭到罰款。
目前已批准ILOC185的三十五個國家或地區如下:阿爾巴尼亞、亞塞拜然、巴哈馬、孟加拉、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巴西、剛果、克羅埃西亞、法國、喬治亞州、匈牙利、印度、印尼、約旦、哈薩克、吉里巴斯、盧森堡、馬達加斯加、馬爾地夫、馬紹爾群島、蒙特內哥羅、緬甸、奈及利亞、巴基斯坦、菲律賓、韓國、摩爾多瓦、俄羅斯、西班牙、斯里蘭卡、突尼斯、土庫曼、坦尚尼亞、萬那杜、葉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