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P放寬新巴拿馬型船閘船舶最大允許長度 20210621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

【記者陳維強/台北報導】巴拿馬運河管理局(ACP)發布聲明,放寬通過新巴拿馬型船閘的船舶最大允許長度,從三六七·二八公尺增加至三七○·三三公尺。

新規則還要求,超過三六七·二八公尺的船舶,在運輸過程中需配備一個完全可操作的船首推進器,否則可能會將分配額外的資源,費用也將由船舶承擔,並可能將面臨運輸延誤。從加通湖向北駛入AguaClara船閘期間,超過長度的船舶也將被分配額外的拖船協助,除船舶支付的標準拖船費外,還將收取額外的拖船協助費用。

據悉,該聲明是在一系列大型船舶試驗通過確認操作安全後發布,亦即目前全球九成六的貨櫃船隊,都可通過巴拿馬運河。

最近巴拿馬運河管理局將新巴拿馬型船閘最大吃水提高至一五·二四公尺,進一步增加船舶過航道時可裝載的貨物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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