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A強制靠港船舶非接觸式作業 20210603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

【記者周家仰/綜合報導】根據中國大陸相關單位引述,新加坡海事港務局(MPA)今(二○二一)年五月底發布最新港口海事通告(PMC21),內容規定,船東、代理人及船長須確保所有港口作業(例如貨物裝卸、加油、船舶供應、儲存及其他海上服務),都要以非接觸式或隔離的方式進行作業。

消息指出,在非接觸式操作中,除獲得新加坡海事港務局執照的港口引航員、授權的政府官員及港口主管批准的人員外,任何人不得登上來訪的船舶。

這項海事通告顯示,參與非接觸式操作的各方須確保以下幾點:一、透過電話短訊或電子郵件交流或發送檔;二、假使物品須從一艘船轉移到另一艘船上(例如船舶補給品、燃油交付單等),請在轉移前後,對這些物品及設備進行徹底消毒;三、假使岸上人員須登船,則須制定隔離協議,以儘量減少船員與岸上人員間的互動;四、使用隔離協議規定的非接觸式操作,例如包括加油、貨物裝卸、油罐清洗。船東、代理及船長須與目的地碼頭合作,在操作開始前,就與隔離協議達成一致。

對加油作業,來訪船舶的船東、船長或代理人及相關服務提供者,須至少確保:一、加油駁船船員不得登上來訪船舶;二、來訪船員不得登上加油駁船;三、透過電話短訊或電子郵件傳達或發送檔(例如燃油交付單);四、由訪船的船員連接船舶歧管處的軟管;五、燃油檢驗員不得登上加油駁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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