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輪船公會第17屆第3次會員大會 5/5登場 20210408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
▲台北市輪船公會昨天召開理、監事聯席會議,由理事長郭志成(中)主持、常務監事盧寶隆(右)、航港局北部航務中心簡任技正張共田(左)出席。(記者周家仰攝)
【記者周家仰/台北報導】台北市輪船商業同業公會(簡稱台北市輪船公會)昨(七)日召開「第十七屆第八次理、監事會議」,由理事長郭志成主持,會中決議將於今(一一○)年五月五日(週三)下午三時三十分於台大校友會館(台北市濟南路一段二之一號四樓)舉辦該會「第十七屆第三次會員大會」。
台北市輪船公會理監事會昨天有會員公司提案,由於台灣航商外籍輪大都採台籍、中國籍(或其他外籍)船員混編,因仍禁止中國籍船員在台灣港口更換,台籍船員無法在台灣港口與中國籍船員換班,須搭長途飛機,還須冒著感染新冠肺炎風險到外地上船,為保障台灣籍船員工作及降低到海外上船風險,同時考慮中國籍船員防疫,以加強防疫管理方式,建議開放台灣航商外籍輪中國籍船員在台灣港口更換船員的作業。
對此台北市輪船公會理監事會昨日決議,建請主管機關修正台灣航商外籍輪中國籍船員更換作業能比照外籍船員,上船:中國籍船員離境七十二小時內做PCR+血清蛋白IgM檢驗陰性,抵台灣機場,以防疫專車直接送抵船邊上船,或防疫隔離十四天無異常再上船;而下船:PCR與血清檢驗陰性,加上三天內航班可離境,該決議將提送全國船聯會函請交通部航港局,建請中央疫情指揮中心酌情辦理。
另,會員公司提案,我國政府推動再生能源離岸風場建置,造成商船船員轉換至風電船舶工作,國內航運公司規劃汰換擴建新型船舶等,專門經營特種船舶(油輪、化學船等),船員培養不易,恐面臨註冊本國籍船舶,僱傭不到台籍船員的困難,影響企業經營停擺之損失,及政府稅收減少顧慮。
台北市輪船公會理監事會建請,交通部增修《外國籍船員僱用許可及管理規則》第八條款,以解決所面臨的困境。
與會航港局北部航務中心簡任技正張共田致詞時表示,去年第三季至今,全球海運環境面臨缺櫃、塞港等問題,加上日前蘇伊士運河卡船事件,都使海運業面臨一些挑戰,但有賴各航運公司突破困境,創造不錯的佳績,然而疫情尚未消失,他呼籲會員公司能配合政府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