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稅工廠保稅貨復運進口 須重新登入保稅帳 20230907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



海關提醒保稅工廠保稅貨物復運進口應繕具G7報單,並重新登入保稅帳。(圖:關務署提供)

【記者陳維強/台北報導】保稅工廠保稅貨物出口後,因故退貨復運進口,應依據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第三十六條及預報貨物通關報關手冊-出口篇有關國貨復運進口核銷B9報單無紙化作業規定,填具G7(國貨復進口)報單,按一般復運進口貨物進口之規定辦理通關手續,於進廠後存入成品倉庫並重新登入保稅帳。

財政部關務署昨(六)日提醒,保稅工廠保稅產品出口後,因故退貨辦理復運進口者,應於G7報單中申報原出口報單號碼、項次,並提供原出口報單副本或影本,免再由海關核銷原出口報單。若保稅貨物復運進口後不再出口者,納稅辦法代碼欄應填報「55」;若保稅貨物復運進口後將再出口者,納稅辦法代碼欄應填報「99」。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相關填報代碼可以參考該署官網首頁/資訊匯流/線上查詢/代碼查詢/關港貿作業代碼及通關作業及統計代碼/七、納稅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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