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關籲攜動植物產品入境應主動申報 20230419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

【記者陳維強/台北報導】邊境開放後,來臺旅客人數日益增加,臺北關昨(十八)日特別呼籲旅客攜帶動、植物產品入境時,應主動選擇紅線檯向海關申報,以免受罰。該關也將持續加強與防疫檢疫機關合作,杜絕未經主管機關檢疫之動植物產品進口。

由於肉製品係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五條應施檢疫物品,入境時應主動申請檢疫,未檢附輸出國政府檢疫機關簽發之檢疫證明書或未經檢疫合格者,不得攜帶入境;旅客攜帶未經檢疫之活動物及其產製品入境,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四十五條之一之規定處一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如係自最近三年發生非洲豬瘟國家攜入豬肉產品,初次違規,裁處二十萬元罰鍰,再次違規則加重罰鍰一百萬元。此外,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疫區攜入家禽產品,初次違規,裁處三萬元罰鍰,再次違規加重罰鍰三十萬元,第三次違規則加重罰鍰一百萬元。

臺北關指出,植物產品部分,屬植物防疫檢疫法第十七條應施檢疫物品,亦應於入境時申請檢疫,未檢附輸出國政府檢疫機關簽發之檢疫證明書或未經檢疫合格者,不得攜帶入境;旅客攜帶未經檢疫之植物及其產製品入境,依植物防疫檢疫法第二十五條之一規定處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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