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推動納保制度有成 20221027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

【記者陳維強/台北報導】海關推動納保制度發揮功效,今(一一一)年度截至九月底關務署所轄各關受理納稅者權利保護案件共三十二件,受理案件經納保官處理後,申請人對納保官服務態度、法令嫻熟度及辦理案件中立性及客觀性,多表肯定及滿意。

關務署表示,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施行至今,為協助納稅者進行稅捐爭議之溝通與協調、受理申訴與陳情、提供行政救濟諮詢與協助,海關選任具關務、會計或法律專長之資深人員擔任納稅者權利保護官(納保官),秉持中立、客觀立場,扮演稽徵機關與納稅者間溝通橋樑,消弭徵納雙方爭議,保障納稅者權益。

近年受疫情影響,為利納稅者安心在家即能迅速解決疑問,關務署所轄各關除提供書面、電話、傳真、電子郵件及網站等多元方式申辦,若有協談必要亦可透過視訊設備與納保官面談,服務到位並避免疫情傳播。

關務署表示,因應納稅者權利保護制度施行,該署所轄各關遇有稅捐爭議時,也會同時檢視爭議案件適用法令,若有不合時宜或疑義者,均主動檢討並提報修正或核釋,避免相同爭議案件再度發生。

經統計本年度共修正法律案二案、訂定及修正法規命令及行政規則五十一案及解釋函令六則。其中諸多係為保護人民權益而修正,如修正「海關緝私條例第四十五條之三進行調查認定原則」第三點規定,將經紅線檯通關旅客攜帶隨身行李物品涉違章案件者,明定更正免罰時點為海關受理申報並開始查驗程序時,以保障旅客權益並避免爭議。

台灣新生報航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