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關業個資檔案安全維護計畫 基隆關:業者9/4前應完成訂定 20220601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

【記者陳維強/台北報導】財政部訂定報關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報關業者應於今年九月四日前訂定報關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並置放營業場所備查,請報關業者注意。

基隆關表示,為加強報關業對於個人資料的保護措施,建立對個人資料管理、稽核、保存及改善機制,財政部於今(一一一)年三月四日訂定報關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依第二條第二項規定,報關業者應於上述時間前訂定報關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二十七條第二項及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未依該辦法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經限期改正而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為協助報關業者瞭解規範內容及具體執行方式,關務署已於官網建置「報關業者個資資訊專區」(路徑:關務署首頁/資訊匯流/機關(公開)資料/個資法公開專區/報關業者個資資訊專區),可供下載安全維護計畫範本及個人資料安全維護自我檢查表。

基隆關提醒,安全計畫範本僅是供參考用,報關業者得依實際狀況(如:營運規模大小、保存個人資料筆數、內部管理需求等情形)自行調整,但仍應遵守個資法及該辦法相關規定;該關將於執行個別報關業者查核作業時,一併檢視計畫填列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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