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自用快篩劑 海關全力配合加速通關 20220513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

【記者陳維強/台北報導】關務署昨(十二)日表示,衛福部食藥署放寬民眾輸入新冠病毒檢驗試劑供自用,自今(一一一)年五月十一日至六月三十日,每人限一次且不超過一百劑者,免申請專案核准,海關配合採取便捷通關措施,加速民眾進口新冠病毒檢驗試劑通關。

為協助民眾以快遞、郵包或以旅客身分攜帶快篩試劑輸入國內,關務署提醒民眾注意事項如下:

一、民眾輸入一百劑以內供自用,免向主管機關申請專案核准;超過部分,仍須申請專案核准始得通關放行。

二、民眾輸入超過一百劑部分,如係主張幫親屬購買者,得檢附相關身分證明文件佐證,免向主管機關申請專案核准。

三、一一一年五月十一日前進口暫扣海關之案件,得依以上規定辦理。

關務署舉例說明:如民眾A輸入一百五十劑,自用一百劑免申請專案核准,另五十劑原應向主管機關申請專案核准;如民眾A主張幫親屬B購買,並提供親屬B前開相關證明文件,亦得免申請專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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