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印泰產製進口浮式平板玻璃 我調查反傾銷
20220510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
【記者陳維強/台北報導】我對自馬來西亞、印尼及泰國產製進口浮式平板玻璃展開反傾銷調查,以維護國內產業公平合理貿易環境。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台灣區玻璃工業公會申請對自馬來西亞、印尼及泰國產製進口浮式平板玻璃課徵反傾銷稅及臨時課徵反傾銷稅,財政部依申請書所附資料認進口涉案貨物已達傾銷及損害我國產業之合理懷疑,為查明國產同類貨物是否遭受進口產品不公平競爭,經提交關稅稅率審議小組審議結果,於本(五)月六日公告展開調查。
關務署指出,財政部已依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規定,移請經濟部就有無損害我國產業進行調查,經濟部依該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應於接獲通知翌日起四十日內,將初步調查認定結果通知財政部;若經認定有損害我國產業,財政部應於接獲經濟部通知翌日起七十日內,作成有無傾銷之初步認定,再據以決定是否臨時課徵反傾銷稅。
該案涉案貨物以浮式」製造之明板及色板平板玻璃,厚度低於或等於一九mm,超過一·一mm,不限寬度、長度;不含金屬線、不具「吸收、反射或不反射層」,且未經其他方式加工;可直接使用或作為加工玻璃之基板。利害關係人如欲就涉案貨物範圍或公告內容表示意見或提供資料,於公告日起二十日內將書面資料提供關務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