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貨物申請展延復運出口期限 開放線上送件 20220323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

【記者陳維強/台北報導】海關針對特定貨物申請展延復運出口期限案件,提供進階服務。基隆關表示,為提供更優質通關服務,便利貨物進口人或其代理人線上申請展延復運出口期限,海關於「關港貿單一窗口」網站相關申辦頁面,新增上傳附件功能,檔案容量限制為五MB,業者無需再為提交附件親自臨櫃辦理或書面郵寄,透過該系統網頁即可輕鬆完成送件。

依關稅法第五十二條規定,合於法定免稅要件之貨物,在進口之翌日起六個月內或於財政部核定之日期前,原貨復運出口者,免徵關稅。因事實需要,須延長復運出口期限者,應於出口期限屆滿前,檢附相關文件,向原進口地海關申請。

基隆關指出,關港貿單一窗口網站,原已開放線上申請展延復運出口期限,惟如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供海關審核,則仍須臨櫃辦理或書面郵寄。為減少舟車往返及郵寄成本,再新增上傳附件功能,以方便相關文件一併上傳,供海關審核。

如需展延復運出口期限,透過網路申請可降低疫情接觸風險,且無論是否於海關辦公時間內均可提出申請,相較書面申請更具彈性。該關籲進口人及報關業者多加利用以節省人力、金錢及時間。線上申請路徑:關港貿單一窗口(https://portal.sw.nat.gov.tw/PPL/index)/通關服務/免證申辦服務/一般進口/C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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