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直撥退稅好處多 進口業可多利用 20220105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

【記者陳維強/台北報導】海關推出直撥退稅新措施,由於具有安全便民功效,除可減少廠商須赴金融機構臨櫃兌領支票的舟車勞頓,亦可避免產生支票可能遺失的風險;保證金的退還方面,領受人也可以免除電匯手續費的支出等好處。惟推出迄今,基隆關統計申請採用直撥方式退款的廠商僅有三七○家,並籲進口廠商可多加利用。

基隆關指出,海關為提供多元退款管道,自一一○年七月二十日新增應退還稅款或保證金直接撥入指定帳戶的服務,進口人只須填寫一次申請書,後續案件即可沿用,有助於簡化納稅義務人取款手續或節省取款成本。

以往納稅義務人如有重複、溢繳稅款情形,海關是以支票方式退還,因此持票人須往返金融機構兌領;另如支票不慎遺失,則需辦理掛失止付及法院公示催告等繁瑣手續。至於原先向海關提供的稅款保證金超過應繳稅款部分,實務上雖然可以透過電匯方式退還,但因為是由銀行劃撥匯款,因此須由納稅義務人自行負擔手續費新臺幣二十五元。

欲申請採用直撥方式退還保證金或稅款的業者,可至財政部關務署網站(https://www.customs.gov.tw)下載,路徑:資訊匯流/資料下載/書表下載/進口業務/電匯直撥退還押(稅)款申請書;或向進口地海關索取電匯直撥退還押(稅)款申請書,填妥申請人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款帳號、戶名、存款人統一編號、公司負責人姓名、地址及電話等資料後,加蓋公司大小章並附存摺封面影本,送交進口地海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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