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關調整部分單位組織架構及業務職掌 明年生效 20211229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

【記者陳維強/台北報導】臺北關配合「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辦事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輪班制度調整及竹圍分關所轄永儲貨棧結束營運,將調整快遞機放組、竹圍分關、松山分關及稽查組之組織架構及業務職掌,自明(一一一)年一月一日生效。

快遞機放組:快遞一課增設快遞四股,與快遞一至三股共同辦理華儲貨棧快遞貨物通關業務;快遞二課:增設快遞四股,與快遞一至三股共同辦理榮儲貨棧快遞貨物通關業務;巡緝一課:增設巡緝四股,與巡緝一至三股共同辦理華儲及榮儲貨棧之監管及巡緝業務;巡緝二課:增設巡緝四股,與巡緝一至三股共同辦理遠雄貨棧之監管及巡緝業務;機放課:增設機放四股,與機放一至三股共同辦理榮儲貨棧機放貨物通關業務。

竹圍分關:業務一課分估一股更名為分估股,辦理遠雄貨棧一般倉進出口貨物(稅則號別第八十五至九十八章)分估業務;分估二股移撥至業務三課;驗估股承接原業務三課辦理之遠雄貨棧快遞專區第三、四線(台灣順豐速運公司)進口貨物驗估業務;增設儀檢四股,與原儀檢一至三股共同辦理遠雄第二快遞貨棧(洋基通運公司)進出口貨物驗估業務。

業務二課分估一股更名為分估股,辦理遠雄貨棧一般倉進出口貨物(稅則號別第一至八十四章)分估業務;分估二股移撥至業務三課;承接業務三課之組織(機放一至三股),另增設機放四股,共同辦理遠雄貨棧機放貨物通關業務。業務三課承接業務一、二課之組織(分估二股),並分別更名為驗估三、四股,與原驗估一、二股共同辦理遠雄貨棧快遞專區第一、二線進口貨物(DHL及順豐外)驗估業務;機放一至三股改隸業務二課。

儀檢課增設儀檢四股,與原儀檢一至三股共同辦理遠雄貨棧快遞進口貨物(DHL除外)X光儀檢查驗、驗估(正常班時間以外)業務及遠雄貨棧快遞出口貨物(DHL除外)驗估業務。

松山分關增設檢查課檢查四股,與檢查一至三股共同辦理松山機場國際線旅客通關業務。

稽查組檢查一、二課保留各課檢查一、二股及儀檢一、二股,各課檢查三股及儀檢三股改隸檢查三課;共同辦理桃園國際機場第一航廈旅客行李檢查及託運行李X光儀檢業務。總務課(更名為檢查三課),承接原檢查一、二課之檢查三股及儀檢三股,並更名為檢查一、二股及儀檢一、二股。與檢查四課共同辦理桃園國際機場第二航廈旅客行李檢查及託運行李X光儀檢業務。原緝案處理、文書總務等業務併入服務課。

檢查四課(新設)下設檢查一、二股及儀檢一、二股;與檢查三課共同辦理桃園國際機場第二航廈旅客行李檢查及託運行李X光儀檢業務。

服務課承接原總務課緝案處理、文書總務等業務,並賡續辦理桃園國際機場旅客出境申報、核退營業稅、服務台諮詢及行李處理等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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