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節將至 臺北關:勿攜肉製品及生鮮植物產品入境
20211227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
【記者陳維強/台北報導】農曆年節將至,隨疫情漸緩,估計返國國人及入境旅客將日益增加,臺北關特別呼籲旅客切勿攜帶肉製品及生鮮植物產品入境。
該關表示,肉製品係屬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五條規定應施檢疫物品,應於入境時申請檢疫,未檢附輸出國政府檢疫機關簽發之檢疫證明書或未經檢疫合格者,不得攜帶入境;違反規定,依同條例第四十五條之一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一百萬元罰鍰。攜帶未經檢疫之生鮮植物產品違反植物防疫檢疫法第十七條第二項及第二十五條之一規定,將處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臺北關表示,自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一月三十日該關陸續查獲入境旅客自越南、泰國、中國等疫區攜帶疑似含豬肉及豬肉製品,如:香腸、肉鬆、豬腳、肉圓、肉捲、臘肉、炸豬皮等,共三十二件二七·三六公斤,均移請行政院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依規定處置。為防止疫情入侵,該關持續針對高風險地區班機入境旅客加強查緝,嚴防夾藏走私豬肉及生鮮植物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