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關邀空運業者座談  進口需許可文件健康食藥品  須以一般進口報單通關  20211223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

【記者陳維強/台北報導】臺北關邀集相關空運業者召開今年度第三次通關業務座談會,會中籲請報關業者及進口人進口需許可文件之健康食品及藥品時,須備妥文件並以一般進口報單通關,加速貨物通關程序,避免延誤,以維護進口人權益。另強調,依關稅法第八十四條第一項規定所稱報關業者辦理報關涉及違規情節重大之物品範圍,海關得予裁處停業或廢照之標準,及報關業者辦理報關屢次違規,屬情節重大,海關得予裁處停業或廢照之罰鍰合計基準及採計方式。

為增進通關作業便捷及強化業者與海關間雙向溝通,本次會議由該關副關務長陳木生主持,與會單位包括台北市報關公會、台北市航空貨運承攬公會、桃園國際機場航空公司代表聯席會、桃園國際機場公司、四大倉儲業者、關貿網路公司等。(見圖)

該關除於會中宣導相關政令,並籲請業者配合相關事項。臺北關指出,商標權人及著作權人向海關申請提示保護及申請延長提示保護案件提供線上申辦作業。依據「海關執行商標權益保護措施實施辦法」第四條規定,海關核准之提示保護期間,為自核准之日起至商標權期間屆滿日止。提示保護期間,有關申請人資訊、代理人資訊、提示保護真品及侵權物特徵文字說明、圖像電子檔及其他事項資訊,如有變更,應向關務署申請變更。

依據今(一一○)年九月間新修正「新竹科學園區保稅業務作業要點」第十一點第三項規定,園區事業保稅貨品僅有機器、設備者,其非保稅貨品攜運出廠(區)時,得經監管海關核准免開具生產性品出區放行單。

該關期望每季舉辦的業務座談會,各公會皆能積極參與並踴躍建言,藉由雙方互動,針對業者需求達成共識並提供協助解決方案,促使海關服務能更優質,通關更為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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