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海關跨大步 省時省力通關速  20211213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

【記者陳維強/專題報導   圖:關務署提供】海關為提升通關便捷效能,建構安全優質通關環境,持續導入新興科技,強化查緝監管作為,並提供相關業者貨物資訊以利企業管理,同時運用智慧資訊處理,朝向以科技化建構更安全、便捷的通關環境邁進,共創雙贏。

實名認證再優化 快遞進口真Easy

為避免民眾進口貨物須提供紙本身分證件給報關業者辦理報關,致個資有洩露或遭不法利用之虞,海關自一○七年起鬆綁法規,放寬進口快遞簡易申報之紙本報關委任得以實名認證EZWAYAPP辦理線上委任。截至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實名認證APP註冊人數己達三八五·六萬餘人,本國個人實名認證報單比率已達八三·一六%。

為妥善處理民眾反映使用APP之回饋意見及建議,財政部關務署於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成立實名認證APP專案小組,並邀請關貿公司共同參與,現已完成多項APP優化措施改版作業,包括(一)查詢稅費資訊:已於APP增加稅費查詢功能,民眾可透過APP查詢快遞進口稅費;(二)持居留證外籍人士得使用APP:為提供外籍人士進口貨物便利通關服務,持居留證者得註冊使用APP;(三)提供視障朋友使用語音功能:對於閱讀APP畫面文字較為吃力之非全盲視障民眾,於APP增加「語音引導功能」,以輔導視障民眾能順利使用APP;(四)簡化APP冒名檢舉案件處理程序:民眾可直接於APP點選冒名報關聲明書,系統將自動產製PDF檔寄至民眾電子郵件信箱,列印簽章後寄回進口地海關即可受理;(五)新增推播提醒功能:為確保民眾收到APP訊息通知,改善推播提醒功能。

實名認證系統係替代紙本報關委任之便捷措施,為保護民眾個資並防止不肖業者冒名報關,請已完成註冊之進口人於收到APP推播報關業者申報報關資料時,應審慎檢視核對並確實回報申報資料相符或不相符。另切勿將註冊資料借給他人使用,以維護自身權益。

●海關退款快又好防疫在家免煩惱

為提升服務品質,提供多元退款管道,海關自一一○年七月二十日起增加直撥退保證金(稅)方式,節省納稅義務人支票兌領或電匯之手續及費用,於疫情期間,更可降低人流移動的染疫風險。

關務署表示,以支票退保證金(稅),須持支票往返金融機構兌領費時又費力,且遺失掛失止付及法院公示催告手續繁瑣,即使退還保證金亦可使用電匯方式辦理,惟銀行劃撥匯款,須由納稅義務人負擔銀行手續費新臺幣二十五元,增加人民負擔。因此海關推出直撥退保證金(稅),除可免除支票遺失風險,且無須負擔電匯手續費或臨櫃辦理的舟車勞頓。不過關務署也提醒業者,因海關部分通關單位地處偏遠,採直撥退保證金(稅)之行政作業天數會較正常作業多耗費一到二個工作天,納稅義務人可先洽詢進口地海關,以選擇最適合自身需求的退款方式。

關務署呼籲,申請採用「直撥退保證金」及「直撥退稅」方式或原「電匯退保證金」改成「直撥退保證金」方式,請至關務署網站下載(https://www.customs.gov.tw/關務署網站/便捷服務/資料下載/書表下載/進口業務/電匯直撥退還押(稅)款申請書)或至進口地海關索取電匯直撥退還押(稅)款申請書,填妥申請人在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款帳戶、存款人戶名、存款人統一編號、公司負責人姓名、地址及電話等資料後,加蓋公司大小章並附存摺封面影本,寄交貨物進口關區辦理,申請書只須填寫一次,以後案件皆可沿用,歡迎多利用。

●快遞貨物納稅證明無紙化減紙護樹愛地球



「海關進口快遞貨物稅費繳納證明」無紙化作業已於一一○年四月八日上線,報關業者可向進口地海關申請稅費繳納證明PDF檔,該項無紙化作業大量減少碳粉與紙張消耗,節省紙本管理與儲存成本,具省錢、環保及加速通關等多重效益。

關務署指出,全球電子商務蓬勃發展,跨境網購商品遽增,稅費繳納證明隨之大幅成長,業者不僅須逐張列印,亦須檢視核對,造成極大負擔並影響通關時效;另消耗大量碳粉及紙張,亦會破壞環境及生態,不符合政府節能減紙政策。

鑑於目前民眾已可利用「EZWAY易利委」APP查詢進口物品稅費資訊,紙本需求大幅下降,該措施上線後,報關業者可向進口地海關申請接收稅費繳納證明PDF檔,若有需要再行列印紙本稅費繳納證明。關務署統計,初估每年約可減省二千二百萬張紙,每張紙以耗材成本新臺幣二元計算,約可節省四千四百萬元;另依環境品質教育基金會有關減紙護樹資料,每減少一箱A4用紙(約五千張)可避免砍伐○·六棵樹計算,計可減少用紙四千四百箱,避免二千六百四十棵樹遭砍伐,為海關目前無紙化作業最具效益措施。

關務署籲請報關業者踴躍向進口地海關申請快遞稅費繳納證明PDF檔,以節省紙張列印、管理及儲存成本,加速貨物通關效率,更可與海關一起減紙護樹愛地球,同為友善環境盡一份心力。

●進出口貨品查詢網輸出入資訊e點通



民眾、企業進出口貨物時,常常煩惱應檢附哪些輸出入文件及是否須申請輸出入查驗,關務署為強化便民措施,協助商民瞭解貨品輸出入規定,於「關港貿單一窗口」新設「(GC473)貨品輸出入規定查詢」網頁,彙整各貨品主管機關訂定之進出口貨物應遵循事項,歡迎各界多加利用。

關務署表示,貨品進出口除應向海關報關,也要依貨品主管機關訂定輸出入規定辦理。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為便民眾、企業查詢各貨品主管機關訂定之輸出入規定,於我國貨品分類號列項下編訂輸出入規定代號,以三位數字表示。此外,貿易局就不適合於貨品分類號列項下編訂輸出入規定代號之管理規定,另行公告「其他相關輸入規定」及「其他相關輸出規定」供民眾、企業遵循。

例如,進口醫療器材應按其貨品分類號列項下所訂輸入規定代號「504」檢附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發之醫療器材許可證或同意文件,惟是類貨物倘於所歸列貨品分類號列未見輸入規定,因貿易局尚有「其他相關輸入規定:二、(六)如屬醫療器材(衛生福利部公告),應自行依照輸入規定代號「504」之規定辦理。」規範,因此仍應依輸入規定代號「504」檢附前述主管機關核發之醫療器材許可證或同意文件始得進口。

鑑於輸出入規定繁多,且其他相關輸出入規定並未標示於貨品分類號列,常有民眾、企業進出口貨品因不諳規定而受罰,因此關務署繼「貨品分類號列」查詢輸出入規定之「稅則稅率查詢系統」,再增設以「貨品類型」查詢「輸出入規定」、「簽審機關網站及電話」、「法令依據」及「免證專用代碼」等資訊網頁,以便各界更瞭解輸出入規定及洽詢管道。

關務署指出,若貨品同時符合二種以上貨品類型,則須分別按各貨品類型之輸出入規定辦理。例如:輸入野生動物製品供食品用途,須同時符合「應辦理食品輸入查驗貨物」、「應施檢疫動植物」及「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甚或「瀕臨絕種動植物(CITES)」等貨品類型之規定。

民眾、企業若要查詢進出口貨物規定,請至「關港貿單一窗口網站/通關簽審查詢/其他相關查詢/(GC473)貨品輸出入規定查詢」網址查詢。關務署籲請進出口人務必於進出口前確認貨品之輸出入規定並按規定辦理,以免違規受罰。(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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