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審查通過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 20211015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

【記者陳維強/台北報導】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通過「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財政部關務署表示,此次係為履行臺貝(貝里斯)、臺巴(巴拉圭)經濟合作協定及臺宏(宏都拉斯)自由貿易協定之關稅減讓承諾,並配合產業政策需要。

本次稅則修正草案主要修正內容,除了調降原產自貝里斯水產品、可可製品、果汁等一百九十九項貨品與宏都拉斯乳製品、蔬果等二十五項貨品及巴拉圭糖食、米紙等十項貨品之第二欄關稅稅率,並增訂總則第二點之一有關我國對外簽署之條約、自由貿易協定或經濟合作協議經一方或雙方聲明終止或退出,自該等國家或地區進口之特定貨物,得由財政部會商有關機關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公告全部或部分貨物停止適用第二欄稅率及其增註規定。

配合產業發展需要部分,為降低食品加工成本,提升堅果製品消費,「乾腰果,去殼者」貨品關稅稅率由新臺幣二六·二元/公斤或一六%從高徵稅,調降為一○%。為利政府優惠政策推動及實務執行,並配合行政院環保署「大型柴油車汰舊換新補助辦法」規定,修正稅則第八十七章增註二十規定,增列向海關申請退稅期限為自本增註生效日(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起至一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止。

另為符合花生產業實際現況,維護農民權益,去殼花生、花生粉及細粒對帶殼花生之換算比例,由現行一·五及一·八,分別調整為二及二·四。

關務署表示,本次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經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通過後,仍須交付立法院院會二、三讀,始完成立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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