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機車換新貨物稅優惠延長實施 20210630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

【記者陳維強/台北報導】汽機車汰舊換新退還貨物稅優惠延長實施,基隆關表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五修正案已於今(一一○)年一月七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中古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退還新車貨物稅之適用期間將續延長至一一五年一月七日,減徵金額汽車每輛最高五萬元、機車每輛最高四千元。

基隆關指出,本次貨物稅條例修正重點除減稅、退稅適用期間續延長五年外,中古汽車定義並由原本的出廠六年以上調整至十年以上;中古機車則取消登記滿一年及新舊車主須為同一人之規定,另於新舊法過渡期間從寬認定。

例如,汽車一一○年一月八日以後報廢或出口登記滿一年且出廠六年以上的中古汽車,如已於一一○年一月七日以前,且係於報廢或出口前六個月內購買新車並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即符合退稅資格。

機車部分,一一○年一月七日以前報廢或出口中古機車,並於一一○年一月八日以後,且係於報廢或出口後六個月內換購新機車者,即符合減徵貨物稅資格。該報廢或出口中古機車不須「登記滿一年」,新舊車主亦不受同一人限制。

基隆關特別指出,申請資料格式及檔案上傳有關說明,可至關港貿單一窗口網站下載(https://portal.sw.nat.gov.tw/PPL/index,路徑:資料下載/軟體下載/汰換舊車購買新車定額減徵貨物稅專區),如欲查詢退稅進度亦可於該網站查詢(路徑:通關服務/免證查詢服務/其他相關查詢/(GC332)退還新車貨物稅進度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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