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關籲快遞報關業配合辦理C3報關委任查核措施 20210310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

【記者陳維強/台北報導】為落實實名認證制度,臺北關籲快遞報關業者配合辦理應驗(C3)快遞貨物,實施報關委任查核措施。

臺北關松山分關所轄中科國際物流公司松山機場快遞專區,受肺炎疫情影響,申請自一○九年八月一日起暫行停業,復因疫情控制得當,陸續有航班回流,再次申請自同年十二月一日起復業。因歇息日久,期間該制度已正式實施,因此海關再次籲請於該貨棧快遞報關業者配合辦理應驗(C3)快遞貨物,實施報關委任查核措施。

臺北關昨(九)日表示,為提供安全便捷通關環境,海關自一○七年六月起,針對進口貨物完稅價格新臺幣五萬元以下之快遞貨物,試辦「快遞貨物收貨人實名認證及線上報關委任作業」(簡稱實名認證作業),使收貨人免於被當人頭冒用之風險,並降低快遞報關業者取得及保存報關委任紙本文件之成本。

為推動實名認證制度,海關自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起,加強報關委任查核作業,對於未經實名認證之進口快遞簡易申報應驗(C3)貨物,經篩選為應施委任查核者,應由收貨人以實名認證確認方式,辦理報關委任,或出具報關委任文件辦理通關。

為提升實名認證比例,臺北關除呼籲快遞報關業者配合海關推動實名認證及報關委任查核措施,並請民眾多利用「EZWAY易利委」APP辦理線上委任外,並公告自一○八年九月一日起,經篩選為應施委任查核之簡易申報單,如以具結補具委任書,或依空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以委任書影本或傳真本辦理通關者,請快遞業者於貨物放行後,依報關業設置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於期限內補具委任書正本或原本辦理銷案。未補具者,海關將依報關業設置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規定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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