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經核准出口商管理辦法上路 20220110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

【記者陳維強/台北報導】中國海關總署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經核准出口商管理辦法》,並自今(二○二二)年起施行。申請成為經核准出口商的企業,需具備三條件:一是須為海關高級認證企業;二是應掌握相關優惠貿易協定項下原產地規則;三是要建立完備的原產資格文件管理制度。

另今年起調整部分商品進出口關稅,對九五四項商品實施低於最惠國稅率的進口暫定稅率。包括對新型抗癌藥氯化鐳注射液實施零關稅,降低顱內取栓支架、人造關節等部分醫療產品的進口關稅等。今年於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承諾範圍內,提高部分商品進出口關稅。其中,對部分氨基酸、鉛酸蓄電池零件、明膠、豬肉、間甲酚等取消進口暫定稅率,恢復執行最惠國稅率;為促進相關行業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提高磷、粗銅的出口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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