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推動自貿試驗區貿易投資便利化改革 20210908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

【記者陳維強/綜合報導】中國國務院公布「關於推進自由貿易試驗區貿易投資便利化改革創新的若干措施」,其中包括將提升國際物流便利度,支持自貿試驗區城市的國際機場利用第五航權,允許外國航空公司承載該城市至第三國的客貨業務;放寬國際登記船舶法定檢驗,允許依法獲批的境外船舶檢驗機構對自貿試驗區國際登記船舶進行法定檢驗;提升航運管理服務效率,將「船舶營業運輸證」部分管理事項,下放至自貿試驗區所在地省級部門。

該項改革創新措施提出十九項措施,五大重點。其中貿易進口創新部分,將支持自貿試驗區所在地培育進口貿易促進創新示範區,釋出新型貿易模式,支持自貿試驗區發展離岸貿易,推動保稅維修業務,支持自貿試驗區內企業按照綜合保稅區維修產品目錄,進行保稅維修業務;提升醫藥產品進口便利度,允許具備條件的自貿試驗區進行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部分藥品及醫療器械業務。

提升投資便利度,將擴大對港澳投資開放力度,港澳服務提供者在自貿試驗區投資設立旅行社的審批權限,由省級旅遊主管部門下放到自貿試驗區;放寬國際登記船舶法定檢驗,允許依法獲批的境外船舶檢驗機構對自貿試驗區國際登記船舶進行法定檢驗;在自貿試驗區實行產業鏈供地,對產業鏈關鍵環節、核心項目涉及的多宗土地實行整體供應。

提升國際物流便利度,將支持自貿試驗區所在城市的國際機場利用第五航權,在平等互利基礎上允許外國航空公司承載該城市至第三國的客貨業務;支持自貿試驗區試點多式聯運「一單制」改革,鼓勵自貿試驗區制定並推動標準化多式聯運單證,研究頒布鐵路運輸單證融資政策;提升航運管理服務效率,將「船舶營業運輸證」的部分管理事項,下放至自貿試驗區所在地省級部門。

研議司法對貿易投資便利的保障功能,賦予多式聯運單證物權憑證功能:完善仲裁司法審查,確立對境外仲裁機構在試驗區設立的仲裁業務機構作出的仲裁裁決進行司法審查所涉的法律適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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