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四部委聯合印發意見 建立健全長江經濟帶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長效機制  20210517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

中國大陸交通運輸部、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日前印發《關於建立健全長江經濟帶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長效機制的意見》(簡稱《意見》),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全面提升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能力,做好長江經濟帶生態優先綠色發展。

《意見》強調,各級交通運輸、發展改革、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深入開展長江經濟帶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全面提升污染防治能力,利用兩年左右時間,到二○二二年底初步形成布局合理、銜接順暢、運轉高效、監管有力的船舶和港口污染治理格局,二○二三年後轉入常態化運行,支撐長江航運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為中國大陸按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作出積極貢獻。

在鞏固專項整治成果方面,《意見》提出,新建船舶嚴格按船舶技術法規要求配備防污染設施和安裝受電設施,在船舶檢驗環節嚴格把關。持續推進內河船型標準化工作,嚴把准入關,提升運輸效率。新、改、擴建碼頭工程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要求同步配置環保設施並按規定履行環保手續,在碼頭設計、建設及營運各環節管理中嚴格把關。在加快完成一百至四百總噸船舶生活污水設施改造基礎上,推進一百總噸以下產生生活污水的船舶設施改造工作。四百總噸以下小型船舶生活污水主要採用船上儲存、交岸接收處置方式。二○二二年五月底前完成所有涉及船舶防止生活汙水污染水域的處理裝置或儲存設施設備改造。加強碼頭自身環保設施的維護和管理,確保穩定運行。強化乾散貨碼頭揚塵污染防治,推進港作機械新能源和清潔能源代替,推進原油、成品油碼頭和船舶油氣回收。穩步推進接收轉運碼頭和水上綠色航運綜合服務區建設。鼓勵具備條件的地區,展開船舶含油污水集中收集預處理。鼓勵具備條件的長江水上洗艙站接收和預處理船舶含油污水。

《意見》並對加強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有效銜接,強化危險化學品洗艙管理,加快岸電及清潔能源推廣使用等方面提出具體要求,並明確提出落實各方責任,提升治理能力,強化保障措施。

(資料來源:中國大陸交通運輸部 /記者周家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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