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港口建設費2021年1/1日起全面停徵 20201231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

【記者周家仰/綜合報導】中國大陸交通運輸部海事局最近發布《關於港口建設費徵收政策執行到期有關工作的通知》,決定港口建設費徵收至今(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消息指出,港口建設費徵收時間為二○一一年十月一日至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自二○二一年一月一日零時起,經對外開放口岸港口轄區範圍內所有貨物不再徵收港口建設費。停徵時點以載運貨物的船舶進出港口時點為準,無法判定船舶進出港口時點的,以船舶靠離泊時刻為準,以船舶AIS軌跡或VTS軌跡輔證。

中國大陸相關單位表示,停徵後續工作計畫於二○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全部完成,二○二一年一月一日至二○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為停徵過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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